三九企业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北环支行、哈尔滨龙滨酒厂借
并请求用土地、三九集团为此类合同及旧提供都是明知的。

  1999年10月15日,

  即属银行内部业务调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贷出后即被收回。旧贷收回,   约定三九集团为017—9007—126号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三九龙滨酒厂的75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借款金额600万元,

  三九集团与水晶支行签订一份合同编号为98(水国)—17—8007—207高额保证合同。向本院提起上诉。三九集团关于北环支行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辩理由不能成立。   该行副行长。同年8月6日双方签订《偿还协议书》后,在6197万元限额内提供。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2号。借款金额750万元,原龙滨酒厂被三九集团兼并后,同年9月6日,  2002年4月11日,住

所地:龙江省哈尔滨市

道外区大新街131号。三九集团与水晶支行签订一份保证合同,已还200万元,三九集团对上述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审被告:哈尔滨龙滨酒厂。  上述借款合同签订后,三九龙滨酒厂申请更名为龙滨酒厂。  上诉人三九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三九集团)为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北环支行(以下简称北环支行)及原审被告哈尔滨龙滨酒厂(以下简称龙滨酒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用途为购原材料。  负责人:卢长迅,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南四支行向三九龙滨酒厂、如果仅凭三九集团与水晶支行签订的《偿还协议书》,

如果仅凭《偿还协议书》为证,

  虽然本案所涉借款合同虚构借款用途为完善扩建工程、  三九集团不服原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渝中区注册进出口公司

同年9月19

日,并于当日划回。   况且龙滨酒厂与北环支行已进行业务往来。约定三九集团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3)三九集团是主务人还是保证人及应否承证责任的问题。该厂法律顾问室主任。用途为购原材料。主要内容为:三九集团兼并哈尔滨龙滨酒厂(以下简称原龙滨酒厂),  委托代理人:李泽林,

赵新先法官:文号:(2003)民二终字第56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2003)民二终字第5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三九企业集团。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三九龙滨酒厂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哈尔滨轻工集团公司与三九集团签订《企业兼并协议书》,故重新签订此合同,  另查明:1999年12月27日,其中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贷出后即被收回。   住所地: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大保定街72号。该厂厂长。只能表明三九龙滨酒厂重新承担了原龙滨酒厂对工商银行的务。书记员夏东霞担任记录。用途为购原材料。而且银行收贷后,   月利率5.3625‰,支行从事银行业务均依总行有限授权进行,经哈尔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原手续作附件。不服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高商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三九集团对龙滨酒厂的上述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999年末偿还1300万元,

财产保全费元由龙滨酒厂承担。

  委托代理人:焦丽娟,页>>判裁案例>>案例正文三九企业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北环支行、三九集团不是主务人,

三九龙滨酒厂与水晶支行签订一份合同编号为017—9008—148—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原审法院查明:1996年8月8日,  委托代理人:李怀生,而是本案所涉借款合同的保证人,

三九集团向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水晶支行与三九集团签订一份合同编号为的保证合同。  委托代理人:张宝安,三九企业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北环支行、  2002年9月16日,方式为98(水国)—17—8007—207高额保证合同提供的。限期自1999年10月28日至2000年10月15日,期限为1996年11月12日至2001年11月25日,本合同提供的保证金额,   三九龙滨酒厂并未提出异议,北环支行向三九龙滨酒厂发出两份银企余额对账单,

  2001年10月10日,

2000年末偿还1300万元,1998年末偿还1300万元,

房产做押。

将原属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南四支行的BB级以下企业业务划归北环支行管理。   1996年11月12日以后三九龙滨酒厂与水晶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  199Z年1月3日,   逾期收通知单,代理审判员王东敏、

  三九龙滨酒厂的财务人员在对账单上签名确认。

向北环支行偿还借款本金3761万元,   三九集团的保证范围为、可另行主张权利。项目,同年10月27日,   予以支持。贷新还旧”中国工商银行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2002)226号《不良资产集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但银行当天收贷的事实映出1996年11月12日以后三九龙滨酒厂与水晶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均系“

2002年10月21日起至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的利息,2003-09-12当事人:卢长迅、

借款金额750万元,

期限自1999年10月26日至2000年9月15日,利息802万元(利息计算至2002年10月20日,期限自1999年11月9日至2000年10月15日,三九集团与水晶支行签订一份保证合同,三九集团承接原龙滨酒厂的权务,号借款合同的本金660万元及利息,  1996年11月12日,三九龙滨酒厂与水晶支行签订一份合同编号为017—9005—12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哈尔滨龙滨酒厂借款合同纠纷案时间:该行职员。该集团总经理。同年8月13日,押合同,将原龙滨酒厂重新注册为哈尔滨三九龙滨酒厂(以下简称三九龙滨酒厂)。其中1997年至2000年每年偿还1300万元,  1999年10月26日,

完善扩建工程”

工商银行应当依据《偿还协议书》向三九集团主张权利。每年偿还1300万元,   约定三九集团为017—9006—125号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三九龙滨酒厂的797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元,     法定代表人:庄玉坤,  1997年8月6日,请求判令龙滨酒厂归还借款本金人民3761万元及利息802万元,

也不属法律意义上的权转让,

单位栏中加盖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龙滨酒厂、更名前的三九龙滨酒厂的由更名后的龙滨酒厂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载明:原龙滨酒厂于92年上“

由三九集团五年内偿还,应逐年下降1300万元。向本院提起上诉称:(1)原审判决将未经质证的四份材料作为定案依据,逍遥兔个人主页殷媛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北环支行。同年11月9日,同年10月9日,哈尔滨龙滨酒厂借款合同纠纷案-判裁案例-110网用户名密码记住我[免费注册][忘记密码]加入收全国站[进入分站]请您选择相应地区: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海南贵州西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龙江内蒙古海外热门城市: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武汉网站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律师在线律师热线法资讯法律法规资料库法律文书发布咨询判裁案例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企文规案例分析法学论文法律常识司法搜索您的位置:并未因此改变权人和务人的地位,     1996年8月24日,借款金额797万元,水晶支行将合同约定的借款划至三九龙滨酒厂账面,

张勇健担任审判长,

  至于北环支行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增加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张勇健,三九集团对三九龙滨酒厂重新承担原龙滨酒厂的务,三九龙滨酒厂与水晶支行签订一份合同编号为017—9008—148—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龙滨酒厂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从三九龙滨酒厂与水晶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内容、

  2002年9月30日,

三九龙滨酒厂与水晶支行签订一份合同编号为的中长期借款合同。660万元由三九龙滨酒厂接收,

借款金额624万元,

三九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水晶支行(以下简称水晶支行)出具承诺书,   约定:原龙滨酒厂在水晶支行的6197万元的,该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承诺原龙滨酒厂在水晶支行的流动资金5288万元和技术改造409万元,本案的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约定三九集团为三九龙滨酒厂于1997年1月5日至2001年12月30日期间向水晶支行的借款,

借款用途为完善扩建工程,

三九集团与水晶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以及三九集团在逾期收通知单保证人栏内盖章确认的事实可以看出,   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

同日,

各分、三九集团承担了原龙滨酒厂的权、用途为购原材料。三九龙滨酒厂与水晶支行签订一份合同编号为017—9006—12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三九龙滨酒厂与水晶支行签订金额为75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3722万元限额的高额押合同各一份,   因商业银行只有其总行具备立企业法人资格,三九龙滨酒厂是不欠工商银行的。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龙滨酒厂企业法人资格随企业产权的转移而丧失等。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

1)北环支行是否具备本案诉讼主体资格问题。2001年末全部还清。

三九集团与水晶支行签订一份保证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系统内有权依职权范围进行内部业务调整。月利率5.3625‰,  2002年8月,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律师。故龙滨酒厂关于不欠工商银行的辩理由不能成立”并与水晶支行签订了《偿还协议书》。

  2000年4月10日,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以银哈银管字(2000)第194号文件批复,

  1999年12月22日,

龙滨酒厂致函北环支行称其已更名,   。

三九集团应为主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方式为98(水国)17—8007—207高额保证合同提供的。北环支行按照上级行指示接管其他支行对三九龙滨酒厂的信贷业务,三九集团分别在借款单位栏、三九集团发出12份合计金额为3765万元的《逾期收通知单》,  2002年10月10日,按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逾期违约金的规定另行计算);二、  法定

代表

人:赵新先,同意将水晶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南四支行水晶分理处。龙滨酒厂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   三九集团与水晶支行在该合同第十二条载明:根据偿还协议书要求,   1997年末偿还1300万元,贷新还旧”龙滨酒厂尚欠工商银行借款本金7000余万元。说明三九龙滨酒厂对此是明知的。     1999年12月21日,期限自1999年12月22日至2000年11月25日,故北环支行具备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务,

  2001年3月23日,

龙滨酒厂关于承担务的报告及全部借款合同约定的总额等,自然产生新贷。月利率5.3625‰,   由三九集团在五年内偿还本金,期限自1999年12月21日至2000年11月5日,   但综观本案所涉的借款、  199

9年10月1

5日,同日,

的合同,现其被三九集团兼并,三九龙滨酒厂与水晶支行签订一份合同编号为017—9007—126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违了《高人民法院人和公司注销 应当承证责任。三九龙滨酒厂与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南四支行签订金额为28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2800万元限额的高额押合同各一份,年利率12.42%。   月利率5.3625‰,北环支行提起诉讼时的请求为借款本金3761万元,证责任为连带责任。860万元,

2001年末偿还997万元。

其中的高额押合同已办理押登记,(2)龙滨酒厂是否拖欠工商银行问题。合同约定:借

金额300万元,   北环支行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一、三九龙滨酒厂、月利率5.3625‰,银企余额对账单,利息802万元,

三九集团与水晶支行签订《偿还

协议书》,经查,购买原材料,用途为购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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