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重庆康硕科技有限公司因诉被上诉人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要
字体大小: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陈??裁判文书>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背景颜:2013年8月9日,   北部新区管委会以陈?认定陈?北部新区管委会受理该申请,向本院提起上诉。??受到的事故伤害,??委员会,重庆言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清洁等事项承包给乙方完成。   ?补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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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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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以下简称北部新区管委会)要求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一案,

海王星科技大厦e区8楼。   可发送邮件至或短信留言至,?并完成送达。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提起行政诉讼,?右手中指指骨骨折(伴管经肌腱断裂)、2013年2月8日,以其系康硕公司的员工向北部新区管委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张某某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2014-07-18审理程序:康硕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

作出渝新委伤险认驳字(2012)1529号《驳回工伤认定申请通知书》,   其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孔时被机器伤右手致右手示指末节离断伤、

  ?

不服该《驳回工伤认定申请通知书》,我们尽快给您回复;汇法全体员工祝大家新春愉快!?本院于2014年6月5

日立案受

理后,2012年10月25日,住:?   主任。

经补正,

行政判决书审结日期:所有管道安装、2013年11月13日,2012年8月22日,   委托代理人李建明,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无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4)渝一中法行终字第?

  ?

  委员会要求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一案案由:天下登录注册帮助预防交易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案例|法规|律师|律所|法院|合同标题全文页案源中心裁判文书合同文本法律法规新闻中心律所律师法院法官汇法网春节放时间为2月13日--2月24日在此期间,属于工伤……(本文书还有2969字未显示)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龙头寺公司注销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上诉人(原

审被告)

重庆北?审理期间,法定代表人魏云海,   住:?上诉人重庆?包括孔、委托代理人吴振刚。????

邹萍;马金明;罗红;吴卓文原始文档:

?小中大大保存设置恢复默认PDF下载印收案例标题:一起带至该工地孔。?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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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洒、?右手环指指骨骨折的事实,?   ?行政案件>>行政撤销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段成刚,重庆言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限公司因诉被上诉人重庆北?   上诉人重庆?号文书类型:?水控器、   ?

仇xx将陈?

?二审

审理人员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认为陈?

撤销

上述通

知书,   于同年12月17日向康硕公司作出渝新委伤险认举字(2012)1529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裁定准许陈?

委托代理人蒲桂华,上诉人重庆康硕科技有限公司因诉被上诉人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要求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一案_汇法网(lawxp.com)风险信息网风险预网案例法规专业版新!陈?右手环指指骨骨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看沿革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7年-)案号:该公司作为甲方与张某某作为乙方签订《康硕科技工程承包合同》,

  管道保温、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右手中指指骨骨折

伴管经肌腱断裂)、

?

?陈?   在该工程工地上孔时被机器伤右手致右手示指末节离断伤、

在康硕公司承接的四川省德五中

新校区工程工地上从事水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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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依送达工伤认定双方当事人。

(2014)渝一中法行终字第?

北部新区管委会作出渝新委伤险认驳撤字(2013)1号《撤销驳回工伤认定申请决定书》,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硕公司)因诉被上诉人重庆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3)渝北法行初字第00155号《行政裁定书》,   ?   ?

提供的不能证明其与康硕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

北部新区管委会经核实,不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渝北法行初字第00041号行政判决,陈??撤回起诉。联系仇xx从事孔工作,约定将其承接的四川省德五中新校区工程,委托代理人蒋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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