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出让给吉林市侪新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依据《土地登记办法》,东至业主公用宗;南至旗路;西至旗街;北至吉兴路。土地登记注销公告(吉林市侪新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English|旧版回顾|电子邮件|维护邮箱中国网热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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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土地管理>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注销公告(吉林市侪新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1-11-25|来源:发言多为2000字符相关文档·南京市国土局证书遗失声明[2017]鼓楼区136号·南京市国土局证书遗失声明[2017]秦淮区108号·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次登记公告(长不动产公字【2017】5号)·衡水市不动产登记局李玉才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衡水市不动产登记局孙如莲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衡水市不动产登记局王欢欢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衡水市不动产登记局吴樱桔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光电园公司注销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船营分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发表评论查看评论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渝中区办公司流程
该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经公告后废止。
巴南区工商局B02606)和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书》(吉市
政[2011]建地准
字第挂114号),对以上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予以注销,
宗地编号为000
宗地,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大中小】【印】【关闭】 根据吉林市国土资源局与吉林市侪新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