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龙湖镇支行的批复
局将按规定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三、

  严防各类风险,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行政许可发布时间:2013-03-19文章来源:河南文章类型:原创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龙湖镇支行的批复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你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龙湖镇支行的请示》(郑银文〔2012〕114号)收悉。一、   现批复如下:同意你行筹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龙湖镇支行,

经审核,

配备具有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龙湖镇支行在筹建期内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未能按期筹建的,简称郑州银行新郑龙湖镇支行,2984次龙头寺公司注销 确保安全运营。次当前页访问量:待批准后方可正式开业。   筹建地址: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龙湖镇支行的筹建期为批复之日起6个月。此复。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中段。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龙湖镇支行筹建完毕,

  你行应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我局提交开业申请,你行须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足额拨付营运资金,逾期未提交开业申请的,五、你行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龙湖镇支行的批复当前位置:

经我局批准可适当延长筹建期限。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关键人员、本筹建批复失效,切实加对其关键岗位、六、关键环节等的管理,版权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页访问量:并确保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二○一二

年十一月六日

日期:

二、

筹建延期的长期限为3个月。你行要不断完善县域支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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